《从前我听话,是因为我爱你》主角为方知意季清凛这是我最最最喜欢的一本小说,没有之一!膜拜作者如沐春风的脑洞跟想象力,情节环环相扣,每个人物特点跟故事情节描绘的太清晰,喜欢每个角色。真心佩服作者强大的脑洞
从前我听话,是因为我爱你(主角方知意季清凛):作者文笔精湛,故事情节丰富,人物性格饱满,是一部难得的好书,值得推荐。喜欢全本资源的朋友,欢迎阅读从前我听话,是因为我爱你全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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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她们出了电梯,我才发现掌心是深深的指甲印。
我捏着手机,犹豫半晌,打了个电话过去问一下。
但只响了一下,电话就被挂了。
我苦涩地扯了扯嘴角,将手机放入口袋,走了出去。
刚坐上出租车。
“滴滴——”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。
第二章:你是不是故意的?
打电话过来的是季清凛的好兄弟:“嫂子,你快来劝劝季哥吧,他脑震荡还没好,就要去PUB喝酒。”
我赶到医院的时候,季清凛正在变魔术给小护士看,逗得她们笑得花枝乱颤。
我站在原地,心脏密密麻麻地疼。
原本以为我不会在乎季清凛了,但身体反应是最诚实的。
李威有些尴尬,他挠着头:“嫂子,季哥性格就这样,但他心里是有你的。”
我笑了笑,没搭话。
我把买来的粥点递给李威,转身要走。
李威眼睛一瞪,急忙摆手,不由分说地将我推进了房内。
我没站稳,手里拎着的粥更是随着我的身体晃动,直接倒在了季清凛身上。
这可是刚出锅的粥!
季清凛的脸肉眼可见地“蹭”地涨红。
他从床上跳下,冲进了卫生间。
经过检查,虽然没伤及要害,但季清凛却要实打实地住院一周。
我作为肇事者,只能主动请缨留下来照顾季清凛。
季清凛从手术室出来后,冷着脸,连看都不看我一眼。
我坐在离他不到一米的地方,半垂着脑袋当鹌鹑,默默剥着不知谁送来的橘子。
咯吱咯吱——
我感觉季清凛把橘子当我了,吃得咬牙切齿的。
忽然,季清凛咳了一下。
我抬头看他,有些莫名。
“方知意,扶我去上厕所!”他瞪着眼睛,恶声恶气,耳根却有些红。
我愣了一下,“……哦。”
从厕所出来后,季清凛半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我身上。
他忽地扣住了我的手腕:“方知意,你是不是故意的?”
“什么?”
他眯着眼睛,只冷哼一声,没再说话。
真是莫名其妙。
晚上,季清凛的莫名其妙愈演愈烈。
明明是他说出了汗,要擦身子,我帮他去找了个身强体壮的护工。
他却沉着脸,直接让护工滚出去。
我看着他黑得能滴出墨水的脸,试探:“难道……你想要女护工?”
“方知意,你有没有脑子?我是暴露狂吗?随便让陌生人看我的身体?”
我摸了摸鼻子,抓住了重点:“那我来?”
季清凛冷嗤一声,算是同意了。
我弄来热水跟干净的毛巾。
一进屋,季清凛已经把上衣***了。
露出了坚实的肌肉跟宽阔的肩背,完美的倒三角,块块分明的肌肉没入窄窄的腰腹间。
对上季清凛似笑非笑的眼神,我默默收回视线。
绞了热毛巾,轻轻在他颈项擦拭,然后是背部,腰腹……
忽地,指腹碰到了粗粝的凸起,是一处隐匿在腰迹的伤疤。
我心口一颤,手不由自主地摸了上去。
这是初遇那天,季清凛为我受的伤。
也是这道伤,让我自欺欺人了整整五年。
高中毕业后,家里没钱,为了攒钱上大学,我去了小餐馆打工。
老板娘说客人最喜欢我这种***,点起酒来更大方。
的确如此,没两个月,我便赚够了一学期的学费。
只是没人告诉我,喝醉前跟喝醉后的男人,完全不是一个物种。
我被客人拖拽着拉到后巷,腥臭的酒气,黑黄的牙齿,让我浑身颤栗,我哭喊着求他放过我。正当我绝望的时候,季清凛骑着哈雷出现了。
他救了我,也被那精虫上脑的客人拿碎裂啤酒瓶捅了。
血流了一地,落下了这个疤!
小说《从前我听话,是因为我爱你》 第二章 试读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