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公叫林思琼沈平的是《看见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我,她疯了》,这本的作者是是阿浊呀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
第1章
发现自己得了癌症的那一天,我听见了未婚妻对我哥哥的表白。
原来,她学医并不是为了拯救更多的人,只是为了拯救她。
而嫁给我,也不是因为爱我,而是为了时时刻刻看见我这张与哥哥如出一辙的脸。
所以,我选择放手,独自一人死在了出租屋内。
可后来,她看见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我,却疯了。
1
知道自己得了胰腺癌的那一天,阳光明媚,是个近期为数不多的好日子。
医院门口等待大巴的长椅边上,满是刚放学的孩子们欢天喜地的声音。
阳光照在他们的身上,像极了小说里的幸福结尾。
可偏偏,我听不见他们的笑声,也感觉不到阳光的温暖。
像是独自一人开辟了另外一个世界,我与周遭的一切全部都格格不入。
脑海中不断浮现出来的,只有那个医生拿着我的检查报告时,死死皱在一起的眉毛。
“沈先生,胰腺癌的发病率很快,建议你马上和家里人商量好住院治疗,这样...或许还可以延长你的寿命。”
是延长,不是痊愈。
我好歹也是大学毕业的人,明白延长两个字意味着什么。
意味早晚有一天会结束,意味着所有的一切不过只是无用功。
脑子里像是有无数的人在说话,吵得我的太阳穴嗡嗡作疼。
我既没有流泪,也没有感慨自己即将英年早逝。
只是觉得奇妙。
这样的事情,怎么轮到我呢?
直到突然响起的手机**将我从找不到源头的思绪之中拉出,我才终于回过神来。
闪烁的手机屏幕上是林思琼的名字,我的脑海之中逐渐出现了她的身影。
林思琼的父亲,就是因为癌症而死的。
正因如此,她才在大学期间选择学医,她说,她想要拯救那些和她父亲一样,被病痛折磨的人。
她想要拯救这个世界上更多的人。
如今,连我也生了病,她又如何可以接受。
深吸一口气,我缓解了一下心中的情绪,用尽量平静的语气接起了电话。
“思琼,怎么了?”
“我的午饭呢。”
电话那头传来她有些疲倦的声音。
我愣了愣,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手里还拎着一个保温袋。
对了,我是来给她送午餐的。
只是最近身体一直不舒服,所以才故意早来了一点,特意来医院做了个检查。
谁知道检查的结果给了我当头一棒,甚至都忘记了这回事。
我有些愧疚,立刻从椅子上站起身来。
“抱歉我已经到医院门口了,马上就...”
“算了不用了,我已经点了外卖了,你回去吧。”
林思琼的语气透露着一股深深的疲倦,我张了张嘴,还想要说些什么,可她已经将电话挂断了。
给林思琼送饭这件事,是我主动揽下来的。
医院的工作忙碌,林思琼又是一旦开始工作就会忘记时间的工作狂魔。
久而久之,便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有了胃病的老毛病。
明明自己就是医生,偏偏也不在乎自己的身体。
为了让林思琼可以按时吃饭,我每天都会来医院给她送饭。
就算我工作的地方与她的医院中间隔了十几站地铁,也从未有一天缺席过。
林思琼喜欢喝汤,上班的日子来不及做,我就会在前一天晚上提前煲上,以确保她可以喝到热气腾腾的汤。
她的所有菜食,都是我精心准备的,对身体很好。
因为她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,如果不出意外,我们年末的时候就要结婚了。
只可惜如今,我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,还是一个未知数。
胰腺癌,从发现病症到发病死亡,也不过是短短几个月的事情。
我的人生,在阳光明媚的午后,突然被告知开始了倒计时。